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来源: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点击:

    各县 (市)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暑期是“双减”后的第二个暑期。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全市校外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从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暑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全市校外培 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校外培训负担。

    二、工作原则

    问题导向。对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过程中和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破解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消除痛点,打通堵点。

    属地为主。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以县 (市) 区为 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妥推进,取得明显 成效。

    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综合治理。

    三、治理重点

    暑假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主要围绕以下四类重点问题,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全面从严治理,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培训的机构。

    1.各种隐形变异、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地下培训的“黑” 机构。

    2.以托管服务、课后班、小饭桌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的机构。

    3.以早教、托育、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4.以职业技能培训、外语培训、科技培训、教育咨询、 文化辅导、考研、小升初预科班、初升高预科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5.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和国学素养培养等名义, 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 科类培训的机构。

    6.在登记场所之外 (包括居民楼、车库、酒店、咖啡厅 等场所) 以“一对一 ”“一对多” 等化整为零的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7.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 构。

    8.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 线上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严肃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

    1.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机构,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机构。

    2.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机构。

    严肃查处培训服务管理混乱的机构。

    1.专兼职教师不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不 能保证培训质量的机构;

    2.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 (教研员) 或将办学场地租借给在职中小学教师 (教研员) 的机构。

    3.未将预收费全额纳入资金监管范围的机构,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的机构。

    4.未将教学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 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机构。

    5.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暑假期组织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6.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 的机构。

    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构。

    1.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实事求是,未向审批 机关备案、未向社会公示的机构;服务承诺与培训内容不相 符、涉嫌虚假宣传的机构;存在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 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机构。

    2.未与家长签订 2021 年修订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的机构;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的机构。

    3.收费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机构,未开具规范收费票据的机构。

    4.未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合理退费的机构。

    四、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组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周密制定暑期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细化时间表、责任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各地要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制定联合执法流程,形成联合执法工作闭环,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投诉、举报或相关部门移交线索进行核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严防违规学科培训各地要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在暑期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  

    加强非学科类监管。持续开展暑期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尤其是对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导向。要坚持公益公平,加强暑期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要联合有关部门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暑假培训广告管控,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

    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更新机构“黑名单”,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加快推进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教育部将对暑假期间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广大市民可以通过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监督举报,也可以拨打当地教育部门的举报电话,2855598 (朝阳市校内)、2855988 (朝阳市校外)、2851156 (在职教师补课)、5826579 (北票市)、 6991025 (凌源市)、8997062 (朝阳县)、7821961 (建平县)、4863538 (喀左县)、7206050 (双塔区)、2576187 (龙城区) 。

    五是严防安全风险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培训机构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要联合消防等部门在暑期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强化安全日常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如发生安全风险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协同处理。

    六是营造假期良好氛围。各地要丰富宣传载体,在暑期前后持续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假学习生活,主动拒绝参加暑假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增进暑期亲子沟通,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中共朝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