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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组织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核查
    时间:2022-07-25 来源:教育督导室点击:

    为进一步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2〕10号)要求,朝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发了《2022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核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张淑萍书记调研讲话精神。

    7月11日至20日,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对7县(市)区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专项实地核查。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坚持“五结合”,即明察暗访相结合、线上监测与线下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朝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协同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政策保障作用、教育督导部门工作统筹作用、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团队支撑作用,由省、市政府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和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等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紧盯政府教育履职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聚焦党的领导、依法治教、教育保障和教育发展等四方面内容开展督导检查。

    期间,市核查组依据省定2022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15个二级指标计分点,通过听取县级政府工作陈述,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校长、责任督学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对随机抽取的28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核查,同时对2021年各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了“回头看”、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和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

    实地核查结束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综合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情况、相关数据监测情况、实地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落实情况评价意见,并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采取“一对一”方式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反馈,同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力促问题有效整改,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建立各县(市)区问题台账,分阶段了解关键问题进展,调度整改推进情况,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必要时提级督查督办。年底前,将根据各县(市)区实地核查情况、问题整改效果和满意度测评成绩确定政府履职评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