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教发【202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21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点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21〕49号)《朝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朝政办发〔2021〕29号)《关于2023年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考试时间的通知》(辽教通〔2023〕4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体育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8号)有关要求,我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考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中考安排

    (一)组织实施

    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中考工作。市教育局和五县(市)教育局分别组织本考区的考试、评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初中毕业认定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市招考办负责。

    (二)考试科目设置

    1.九年级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设置

    ①语文、数学、英语、理综合、文综合为中考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分别为120分,英语科目含听力20分,理综合满分为18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70分、生物20分),文综合满分为15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5分、历史65分、地理20分)。语文和理综合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数学、英语和文综合各为120分钟。朝阳市区考区英语考试听力部分的分数不计入总成绩,英语考试满分按笔试成绩×1.2计算。各县(市)英语听力成绩是否计入总分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听力成绩计入中考总分的,满分120分;听力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的,英语考试满分按笔试成绩×1.2计算。

    ②各县(市)须组织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能力考试,以满分值10分计入中考总分。

    ③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满分值60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④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课程四科为“五年制高职考试”科目。

    中考各科成绩和折算成绩出现小数的,均保留一位小数。

    全市各考区中考总分为760分;“五年制高职考试”四科总分为420分。

    (2)考查科目设置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作为学生毕业依据,不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2.八年级考试科目设置

    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完即考科目,2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地理40分,生物学笔试30分、实验操作10分,2科合计80分,以实际得分计入学生2024年中考总成绩。

    (三)考试命题

    九年级中考由朝阳市统一组织命题;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开卷笔试由辽宁省统一命题,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朝阳市自主命题。九年级考试命题规则如下:

    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认真落实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规定要求,不超标命题和随意扩大或压减考试内容范围,严禁将高中课程内容、学科竞赛试题以及校外培训内容作为考试内容,确保依标命题、教考衔接。

    2.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按照“两考合一”“兼顾毕业和升学”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试卷难度,试卷易、中、难试题的比例为7:2:1,既要防止试卷过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要避免试卷过易难以体现区分度。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促进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3.建立试卷政治审查制度。在中考命题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试题政治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各学科特别是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试题的政治性审查,重点审查试题选材的价值导向和材料使用的严谨性,杜绝出现国旗国徽图案使用不规范、国家地图版式不完整、不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等问题,确保试题正确政治方向。

    4.发挥引导教育教学作用。考试命题要结合当前“双减”任务,引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教育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四)九年级毕业认定

    各县(市)区依据初中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构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条件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学校颁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1.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中考。参加中考获得有效成绩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3.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无有效成绩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未能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五)考试时间


    2023年中考时间安排表
    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6月27日15:00——16:30地理、生物学(八年级)
    6月28日08:30——11:00语  文
    13:30——15:30数  学
    16:10——18:10文综合
    6月29日08:30——11:00理综合
    13:30——15:30英  语

      考查科目由学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六)考区考点

    全市中考设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和市区六个考区。各考区要选择交通便利,具备承担中考条件的学校作为考点,做好与公安、消防、保密、卫健、通信、电力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检查,维护考点周边交通和治安环境,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七)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中考中作弊和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考试收费标准

    初中升学考试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朝价发〔2005〕78号)执行。

    二、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

    1.要合理设置分校招生计划

    统筹本地学龄人口变化、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目标、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班额不超过50人,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

    2.合理划定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六个考区要设置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分别发布中考公示成绩和本考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各考区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录取。

    3.特长生录取

    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为提前批次录取。普通高中只面向考区内考生招收特长生,并严格控制招生数量。已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将不参加普通生录取。特长生加试由各考区分别组织实施,并公示测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市区考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50分;市四高中美术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与市区考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市四高中音乐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加30分。市区示范性高中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其他考区省示范性(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考区自行确定。

    各考区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为本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各考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在最低标准上适当提高;艺术类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与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

    4.普通生录取

    (1)合理安排定向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9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名额到校政策,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批次招生、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完成。第一批次由各考区教育局负责,按照本考区公办、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在本考区设置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完成考区内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批次由市教育局和五县(市)有需求的考区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共同完成对在全市设置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第三批次由市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完成对全市第二批次未完成计划的补录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见附件1)。

    (3)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不予办理。不定期开展新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新生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4)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

    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5)总分并列区分办法。中考各科成绩出现小数的,务必在网上阅卷结束成绩生成时,保留一位小数。总分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综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二)关于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

    1.招生计划

    2023年面向我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部分,在辽宁省下达招生计划后,市教育局将及时转发各地各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次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并且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只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有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填写《朝阳市2023年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3)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文件规定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地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4)成绩使用。“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四个学科,总分满分值为420分。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参加2023年朝阳市中考,以四科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执行朝阳市中考加分的规定。

    (5)考试名次排列办法: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支持力度,压实初中学校选送学苗的主体责任;全市各初中学校都要按不得低于今年本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完成为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生源的任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强化招生工作,拓宽招生渠道,在抓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1.招生计划

    全市教育系统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8000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愿望的学生预报名,5月15日至6月15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14日,各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调剂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市教育局将把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局直初中当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为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生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管理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考和招生工作,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招生录取。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万无一失;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严禁”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二)精心组织,严守纪律

    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雷雨等自然灾害,各地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地各校要在中考结束后,认真开展质量分析,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指导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中考之机以任何名义滥编、滥印和乱订、乱发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不得乱办辅导班,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考试招生政策,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政策导向,降低考试招生工作潜在风险。加强中考招生工作风险研判应对,密切关注有关网上舆情,加强舆论宣传,进行广泛的正面引导。各中职学校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附件:

    1.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朝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