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课本剧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26 来源: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点击: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课本剧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朝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日



    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课本剧展演活动方案

    按照《2023年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为更好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课本剧展演活动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活动分学前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二、课本剧内容

    把叙事性课文中的诗文改编成的剧为课本剧。课本剧以课本篇目为主,也可对必读篇目进行创作,以提高语文课文演读能力、体悟人物内心丰富情感、感受文本艺术魅力为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充分展示学生表演能力,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能力。课本剧主题要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三、时间安排

    1.学校遴选阶段

    学校依据新课标要求,组织排练、遴选符合本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课本剧,并按规定时限报送至本地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20日前

    2.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对辖区学校报送作品遴选,择优推荐报送至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3.市级评选阶段

    朝阳市教育局委托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对各地各校上报的展演剧目进行评审,遴选全市优秀展演剧目,并在2023年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读书行动总结会上公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10日前

    四、具体要求

    1.参演人员必须为本校在校学生,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口语表达以普通话为主,剧目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推荐的作品以光盘(一式五份)形式报送,内容包括录制的课本剧(视频文件为wmv格式,大小控制在500MB以内),剧目脚本、剧照2张(每张照片大小600KB以上)、《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节目推荐表》(附件2)、《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节目汇总表》(附件3)。

      3.邮寄地址为朝阳一中燕都分校院内(双塔区龙腾大街266号),邮寄后通过工作群或电话告知各活动分组联系人。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一等奖8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14名、优秀奖若干。

    六、联系方式

    学前组联系人:梁  冰  13942140009

    小学组联系人:张宝明  13942120334

    初中组联系人:董晓玲  13052615805

    高中组联系人:金建辉  13942130839

          附件:1.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名额分配表

     2.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节目推荐表

     3. 朝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课本剧展演遴选节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