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时间:2023-12-12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点击:

     

    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设定依据主管部门责任事项备注
    主项子项
    1其他行政权力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等10部委 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年9月1日实施)   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   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朝阳市教育局1.指导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校园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指导学校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指导学校组织师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3.指导学校制定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师生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其他行政权力开展校园安全问题整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五十九条;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等10部委 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年9月1日实施   第五条、第七条。朝阳市教育局1.通过开学前安全检查、多部门安全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2.通过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等形式,对检查情况进行追踪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其他行政权力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教育等10部委   教育部令第23号   2006年9月1日实施 第五条、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2021年4月29日)第五十二条。朝阳市教育局1.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学校组织师生进行线上线下消防安全培训;2.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通过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等形式,督促学校整改消防隐患,并进行追踪。
    4其他行政权力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12年   全文;2.《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第41号)。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阳市教育局1.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举报机制;2.指导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对校车申请行驶许可进行审核,并对校车安全行驶进行监督检查;3.通过回头看、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等形式,对检查情况进行追踪,对校车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年检扣分。
    5其他行政权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第四章 第五十七条;2.《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全文;3.《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四号,1990-02-01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朝阳市教育局1.组织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尤其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预案,并开展食品安全演练工作;2.指导学校通过通讯群、APP、线上知识竞答等方式进行日常宣传;3.通过开学前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4.通过回头看、安全隐患整治报告等形式,对检查情进行追踪并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