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时间:2023-12-21 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辽法委发〔2023〕2号)、《朝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朝法建委发〔2023〕3号)要求,结和教育系统实际,制定职责清单如下。

    一、基本原则

       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要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持续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全过程,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交流研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方位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健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党组织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

    4.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履职。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议事。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深化党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党建工作清单和权力清单机制。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建设责任制,妥善处置化解信访和其他矛盾纠纷,完善应急机制。组织开多展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党组其他负责人依法履职,把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5.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清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6.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等改革,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建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机制。

    7.科学履行监管职能。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8.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及时查处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9.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审查和清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作用,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1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理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协调机制,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11.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和其它法律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旁听庭审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1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严格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核,确保全市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合普法工作机制,每校聘任一名兼职法治辅导员,负责同法治副校长沟通联系确定法治教育内容、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和时间安排等工作。配齐配强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加大法治课师资培养,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培训。

    三、有关要求

    1.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市教育局将各地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专项督查。

    2.各地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本地区、本学校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参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内容制定细化职责清单,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本地本校得到切实贯彻。

    3.各地各校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