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暨义务教育新课程新课标视域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专题培训
    时间:2023-12-25 来源:基础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点击:

    12月24日,市教育局举办《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暨义务教育新课程新课标视域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专题培训,旨在深入学习领会义务教育新课程、新方案、新标准,切实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作业设计水平。会议邀请辽宁教育学院各初中学科教研员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共设5个会场,9个班次,共计1700余人参培综合培训、学科培训两类会场,其中,综合培训会场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普教股(科)长,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副校长全市各初中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学科培训会场参加人员为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初中学科教研员、全市各初中学科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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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学院教研员为与会人员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关于教育发展、教育改革纲领性文件,聚焦“双减”工作、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五育并举”等,详细解读了《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重点阐释了如何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设计与作业设计,对新形势下各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实施方案、教师深入领会学科核心素养,引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办学理念、转变课堂教学模式、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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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贯彻落实专题培训精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省教育厅举办的《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线上培训、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解读会等会议精神,将本次专题培训内容在我市落到实处。强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并统筹抓好本地区《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学习贯彻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研究,加大培训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分学科加大研究、指导力度,组织教研员经常性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掌握本地初中学校管理、课堂教学第一手资料,结合本次培训内容,形成工作思路和推进方案,切实发挥教研部门业务引领作用。全市各初中要以本次培训为时间节点,全面梳理本校新课程新方案新标准落实情况,发挥参加本次培训的各校学科教研组长关键作用,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将会议内容、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形成人人学习、人人研究、人人落实的工作新局面,为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汇聚工作合力。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专题培训,解开了新课程标准下教育教研、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困惑,打开了新课程新课标视域下提升教学质量的工作思路,提升了做好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了教育理念和教学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