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教发【2024】2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朝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点击:

    双塔区、龙城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4〕1号)《朝阳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二十条管理规定》(朝教〔2024〕90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计划。两所学校分别招收普通学生950人,合计招收普通学生19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共190人;其余为定向到各初中的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共1710人。除了招收的普通学生外,一高中、二高中每校招收35名体育特长生。

    (二)市四高中招生计划。市四高中招收普通学生9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共90人;其余为定向到各初中的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共810人。除了招收的普通学生外,四高中招收80名特长生(其中:体育特长生16人、美术特长生48人、音乐特长生16人),合计招生980人。

    (三)市三高中招生计划。市三高中招收普通学生620人,特长生8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40人、美术特长生20人、音乐特长生20人),合计招生700人。

    (四)市艺术高中招生计划。市艺术高中招收普通学生250人,特长生5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20人、美术特长生30人),合计招生30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朝阳市英德学校招收普通生260人、体育特长生40人,合计招生300人;朝阳市富民学校招收普通生675人、特长生75人(其中:体育特长生71人、美术特长生2人、音乐特长生2人),合计招生750人;朝阳市育英高级中学招收普通生700人、特长生5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30人、美术特长生10人、音乐特长生10人),合计招生750人。

    二、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以下简称市直初中)和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的应届毕业生,民办初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朝阳博睿学校起始建籍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双塔和龙城两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往届初中毕业生、市直初中未取得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转入学生、民办初中未取得属地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或取得文本学籍但在报考前不具备双塔和龙城两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不在定向招生范围。

    (二)定向招生资格的认定。市直初中、民办初中由市教育局负责定向招生待遇认定。市直初中由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招生待遇(含随迁子女)。民办初中由属地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的,并在报考前具备双塔、龙城两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不具备两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市区考区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回户籍地参加中考;

    在市区考区参加中考的不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在市区考区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待遇相同。双塔区和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由两区教育局认定。

    (三)享受定向降分待遇规定。市七中、八中、九中、朝阳师专附属实验学校和双塔区、龙城区所辖公办初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取得上述学校或两区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的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和两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

    (四)定向招生数额分配办法。市直初中以2021年新生入学时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实际参加中考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定向招生以区为单位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的人数为基数;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博睿学校以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的人数为基数。依据市区各报考单位参与定向招生的基数,将市一高中、二高中和四高中定向招生的人数按比例分配到每个报考单位,分单位录取。

    三、示范性高中志愿填报办法

    示范性高中招生分A、B两个志愿,A志愿先录取,B志愿后录取,A、B志愿可以兼报。

    (一)示范性高中A志愿即市一高、二高捆绑志愿。凡志愿录取到一高中、二高中两所省示范性高中的考生,必须在采集信息“示范性高中A志愿”对应栏中填写志愿“是”,该志愿未填报“是”的,一高中、二高中将不予录取。“否”的空着不填。

    (二)示范性高中B志愿,即四高中志愿。凡志愿录取到四高中的考生,必须在采集信息“示范性高中B志愿”对应栏中填写志愿“是”,该志愿未填报“是”的,四高中将不予录取;“否”的空着不填。

    考生不想被首批次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志愿被后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录取的,请慎重填报示范性高中A、B志愿信息。

    四、考生名次排列办法

    按中考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总分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高者列前。

    五、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择优生录取办法。按照市区中考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A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一高中、二高中的择优生共190人并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在规定的分数范围之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如果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没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00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70分。

    在以上分差内一高中、二高中定向招生若不能录满,按考生中考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定向生计划在70分和100分的最大分差内不能录满计划,定向生的录取分差将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

    即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105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75分。放开5分,依然不能录满定向生计划,放开分值继续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直至定向生按计划录满为止。

    (三)市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学苗办法

    1.依据考生名次排序规则,将示范性高中A志愿录取的1900名考生,按名次先后顺序蛇形排列分成两组,并确定组别编号,形成第一组待抽取950人名单和第二组待抽取950人名单。

    2.市一高中、二高中两所学校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确定抽签的先后顺序。

    3.按已经确定的抽取顺序号,两所高中依次抽取本校950人录取名单。

    4.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有同校就读需求的,且平分学苗平行分组未分到同一组别的,按时间节点要求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报名,在时间节点内未申请报名的视为无需求,逾期不予办理。所有申请同校就读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以家庭为单位,现场公开抽签确定新的组别,与一高中、二高中平行分校的组别号相同入学。

    六、市四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示范性高中A志愿即一高中、二高中1900名普通生录取完成后,开始示范性高中B志愿即四高中录取。

    (一)择优生录取办法。按照中考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B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四高的择优生共90人并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分数范围之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如果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没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70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40分。在以上分差内四高定向招生若不能录满,按考生中考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定向生计划在40分和70分的最大分差内不能录满计划,定向生的录取分差将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即享受定向降分待遇的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75分;其它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为45分。放开5分,依然不能录满定向生计划,放开分值继续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直至定向生按计划录满为止。

    七、市一高中、二高中、四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体育素质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监督实施过程。报考一高中或二高中的体育特长生须同日参加体育素质测试,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中报名,不能兼报,并先于四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报考一高中或二高中的体育特长生可以兼报四高中体育特长生,四高中体育素质测试时间要错后于一高中和二高中的体育素质测试时间。体育素质测试后,由学校分项目按体育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中考成绩发布后,市教育局将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减去50分,作为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分项目按招生计划在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体育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满为止,达不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已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具体测试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市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16〕135号)执行。三所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公布。

    八、市四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报考四高中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素质特长测试。艺术素质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监督实施过程。艺术素质测试后,由学校分项目按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公布。

    音乐特长生录取办法:中考成绩发布后,市教育局将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加50分后,作为四高中招收音乐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分项目按招生计划依据音乐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满为止,达不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美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考生报名参加美术特长测试成绩公示后,学校向测试合格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在有合格证且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已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在四高中择优生、定向生中不予录取。

    九、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考生于中考结束后分别到设置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报名。各校的特长生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监督市直公办一般高中实施过程;两区教育局要派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辖民办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测试后,由各学校分项目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公示、上报。朝阳市三高、朝阳市艺术高中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减50分作为本校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其他学校以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作为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艺术类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与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录取特长生时,在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以特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为依据依次录取。特长生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不予补录,剩余的计划在后续普通生中补录。如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在普通生中不予录取。测试工作要参照《关于做好市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16〕135号)执行。各校的具体招生方案于6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考生公布。

    (二)普通生招生录取办法

    市区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后,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开通两次录取。第一次录取由考生学校负责向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征集志愿。本次录取设置四个平行志愿,考生综合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育英高中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各高中办学水平、收费标准等情况合理选择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填满四个平行志愿,如果有不想选择的学校,但四个志愿还未填满,可以重复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现场填报确认的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凡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二次录取为补录,同样设置四个平行志愿,继续由考生学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补录学校及计划,现场填报确认志愿,录取方式与上次相同。考生未按时限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十、关于初中阶段休学和往届学生减分的规定初中阶段休学的考生和往届的报名考生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中考总成绩分别减去10分和30分后参加录取。

    十一、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一)市区考区特长生加试时间安排(7月1-14日)

    7月1-9日,市区考区首批录取的三所省示范性高中,按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的测试流程,于7月5日前完成特长生加试工作;7月6-8日完成特长生加试成绩公示;7月9日10:00前将公示结果报送市教育局。

    7月6-14日,市区考区二批次录取的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按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的测试流程,统一于7月7日上午加试体育、7月8日上午加试美术、7月9日上午加试音乐和其他类特长。7月11-13日完成特长生加试成绩公示;7月14日10:00前将公示结果报送市教育局。特长生只能选择该批次一所高中加试特长,同批次特长生不兼报,兼报考生将被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市区考区发布中考公示成绩和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7月9-11日)

    依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设置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作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不能参加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区别于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兼报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志愿的考生,可以参加五年制高职的后续录取;有意继续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还可以到中职学校报名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7月12日16:00,市教育局面向考生学校发布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三)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完成(7月12-25日)

    1.第一批次示范性高中录取日程安排(7月12-19日)

    7月12-18日,市教育局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的考生示范性高中志愿和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完成市一、二、四高中录取工作,并于7月18日10:00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组织一、二高中平分学苗现场会。7月19日10:00公布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果,一、二、四高三所省示范性高中录取结束。凡被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有意参加一般综合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填报示范性高中录取志愿。

    2.第二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录取日程安排(7月20-24日)

    7月22日8:30-17:00,7月23日8:30-11:00未被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到毕业学校报名填报志愿。本批次市三高、市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育英高中5所学校招收普通生的计划数和各校特长生招生未完成计划改为补录普通生数,市教育局将以各高中招生简章和市教育局便函通知的形式在考生学校张贴。本批次招收普通生的高中及计划数为:市三高620人、市艺术高中250人、英德学校260人、富民学校675人、育英高中700人。录取设置四个平行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综合以上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办学水平、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选择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填满四个平行志愿,如果有不想选择的学校,但四个志愿还未填满,可以重复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7月23-24日,市教育局完成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7月24日10:00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和考生学校向考生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同时公布补录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凡被第二批次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3.第三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补录日程安排(7月24-25日)

    7月24日14:00-17:00,由考生毕业学校组织征集第三批次补录志愿。报名条件:未被市区考区各批次录取的考生且中考分数达到市区考区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录取方式与第二批次相同。

    7月25日,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完成第三批次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并于15:00公布录取结果。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结束。

    十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教育局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巨海燕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兴友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中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文光市教育局副局长

    单桂鹏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刁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开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韩杰市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成员:倪化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米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科长

    刘东伟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刘长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魏显彦双塔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华龙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刁敏兼任。

    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书记、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保证招生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考试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正、公平地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应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学籍管理,履行规范办学主体责任,把好违规借读关口,做到人籍一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招生考试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朝阳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