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辽宁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辽教通〔2024〕189号)《朝阳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二十条管理规定》(朝教〔2024〕9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24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招生入学工作属地责任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各地要在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研判学位供需矛盾,从实际出发制定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坚持按照“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制度,创设风清气正、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二、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招生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要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2021〕116 号)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市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截止出生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31日。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已开启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限制功能,小龄儿童不能注册电子学籍,各地各校不得违规招收小龄儿童入学。坚决落实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不超过 15%的要求,严格执行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规定,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要继续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的有关要求,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就读。
三、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各校要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案”要求,科学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运用好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等“三本台账”,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要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有教无类和公平全纳。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各地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报名网上办理。要加强与属地公安、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规范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材料,预防接种证、出生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强力推进消除大校额工作
各地要按照《朝阳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校额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大校额消除工作,巩固消除大校额工作成果。要注重过程管理,加强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消除大校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规范日常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热点学校学生转入,中心城区超过 2000 人的热点学校禁止转入,确保后续管理不再出现新增大校额学校。
六、继续实行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阳光均衡分班制度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电脑均衡分班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现场电脑分班、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均衡分班监督保障、均衡搭配后续任课教师、违规人员处罚办法、排(调)座备案等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教育起点贯彻教育公平落实到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等,均衡分班结果要进行网上公示。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后,合理安排学生座位,严禁校内调班和起始年级第一学期转学。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强化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做好招生入学全面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领导和监管,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精心实施、督促检查,确保 2024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建立响应机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问题,公布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营造健康有序的招生入学环境。
(三)确保安全稳定。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问责,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把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切实将安全稳定要求贯穿招生入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做好招生工作的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稳妥进行。
各地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于 7 月 15 日前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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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教育局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