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方面
(一)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供餐改革。市教育局以校园食堂应供尽供为原则,全力推动有食堂的学校由配餐向食堂供餐、承包向自营转变。做到三个方面发力,一是食堂空置且采取配餐的学校在协议期满后改为校园食堂供餐;二是食堂承包的学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要全部收回学校自营管理;三是新建扩建学校食堂容量,有扩容面积的学校要将学校食堂新建、改扩建纳入到年度预算指标,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新建、改扩建任务。截止2024年4月15日,我市已改制的食堂总数达22个,其中,喀左县4所高中7个食堂和朝阳县2所高中4个食堂全部改为自营,双塔区11所配餐学校改为校园食堂供餐。
(二)推进供货商选定、评价退出机制。一是供应商选定。对米、面、油等大宗商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定,统一配送,减少中间商差价,确保提供商品质优价廉。蔬菜、肉类等食材由集中供应商每日统一供货,确保食材新鲜。二是严格落实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学校由专人负责对每日供应的食材进行查验和记录,并严格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对不符合配送标准的、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或食材,学校拒收。对供货质量不高的供应商,学校将进行约谈,拒不改正的取消采购合同。三是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评议考核小组定期或随机对供货食材进行评议考核,两次评议考核不合格的,或拒不改正的供应商学校将终止供货协议,取消其供货资格。
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安全意识方面
(一)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每周一主题开展安全教育,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防欺凌、反电信诈骗、心理健康等一系列安全教育内容。通过班队会、手抄报、校园广播、宣传标语等方式,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开展安全演练,让广大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锤炼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建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1530”安全教育机制,即:每天放学前 1 分钟、每周放学前 5 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寒暑假前至少召开 1 次家长会、发放 1 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寒暑假期间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多种主题安全活动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二)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学校依法治校。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广大学生开展反诈、防欺凌、防毒等法治教育,广大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充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校规校纪等学生行为准则,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厘清行为边界,多措并举,多方合力,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同时帮助学校领导班子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帮助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规从教,为学校教育教学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校园安全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严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学生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及时对学生携带的危险物品进行收缴,消除一切不安全隐,净化校园环境。二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海关每年联合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并定期清查。
朝阳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