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强化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10-12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点击: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近期,我省相继发生涉生道路安全事故,给学生身心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进一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维护您的家庭幸福,我们真诚地邀请广大家长朋友积极投身到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我们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步行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竞技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安全文明驾驶。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不放任、不纵容孩子违规骑行,坚决杜绝在道路上嬉戏飙车等危险行为。

    我们要教育好孩子在乘车时注意安全: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 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 三是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四是下车时一定要事先观察前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

    家长在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或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我们要提醒孩子上下学期间,注意校园周边特别是十字路口交通安全,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要将车辆直接停在校门口学生出行范围内,倡导将接送点选择在远离拥堵的路段。

    交通拥堵问题在我市主城区日益显现,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加剧了交通拥堵问题。使用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能够显著提高车辆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学生在指定安全区域乘坐校车上下学,也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避免学生放学后在校园周边逗留。如果您孩子所在的学校配备了校车,请您鼓励支持孩子乘坐校车上下学。

    各位家长朋友,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抓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以实际行动护卫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朝阳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