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朝阳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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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