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朝阳市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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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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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文备注:3001
朝阳市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进一步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效能,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按照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通〔2025〕16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为新形势下综合高中学籍管理、课程设置、师资建设、教育评价等积累经验,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二、重点工作
1.深入挖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加挂综合高中牌子。首批在朝阳市财经学校、凌源市职教中心、建平县职教中心、喀左县职教中心等4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
2.全面梳理首批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成效,积极推动其他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持续扩大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形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综合高中办学经验,推动全市高中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3.有效整合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和就业渠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完善招生政策
1.全市首批4所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学校中,凌源市职教中心、喀左县职教中心2所学校按程序加挂综合高中牌子,在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学校代码,2025年各计划招生100人;朝阳市财经学校(朝阳市艺术高中)、建平县职教中心(建平县艺术高中)2所学校2025年各计划招生300人。试点学校招生区域与本考区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
2.试点学校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达到各项毕业考核标准的,颁发试点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3.试点学校从2025级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部按综合高中管理模式运行;朝阳市财经学校(朝阳市艺术高中)、建平县职教中心(建平县艺术高中)2所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按原管理模式运行。
(二)强化转换管理
1.试点班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
2.试点学校在学生转入本校中职专业学习后,要及时将名单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注册中职学籍并负责将中职学校各项资助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学生学习期满且通过中职相关课程考核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试点学校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
(三)优化课程设置
1.组织试点学校周密设置试点课程,制定试点课程方案。试点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可设置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的职业技术类课程。
2.试点学校在试点班学生转入中职专业学习后,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岗位实习,积极实施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提升学生自主选择升学和未来职业的能力。
3.试点学校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在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设置兴趣体验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
1.试点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培养建设一支具有丰富高中教学经验和职业实践技能的教师队伍,夯实综合高中发展师资基础。
2.试点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等各类培训,努力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试点学校要定期组织普通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交流学习,促进教师相互了解、相互借鉴、相互提升,提高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五)改进教育评价
1.试点学校要对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探索建立试点班分类指导和评价机制。
2.试点学校要探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制定综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从品德修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为学生升学和就业提供参考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5年4月至8月)
1.开展工作调研,掌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现状,确定试点学校和招生计划。
2.指导各试点学校制定本校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实施阶段(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
1.试点学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试点学校工作交流研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加强对试点学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试点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8月及以后)
1.全面总结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形成工作成果报告。
2.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试点学校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
3.根据试点学校工作,完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综合高中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朝阳市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联动与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承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及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各试点学校须同步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
(二)加大经费投入
市、县(市)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将试点学校纳入普通高中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范畴,保障试点学校在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培训、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关键领域的资金需求。严格落实试点学校学生按学籍身份,执行市、县(市)所属同级普通公办高中或中职学校现行收费标准、财政拨款政策,以及学生资助资金相关政策,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保障试点工作正常推进,通过统筹调配区域内高中师资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试点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四)严格监督管理
试点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专班将对试点学校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