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推进校服市场化改革、规范校服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学生为本,落实好各项工作。校服市场化改革,将校服由学校统一采购转向市场主导、家长自主选择,其根本目的不仅在于回应社会、家长在校服价格、质量与选择等方面的突出关切,赋予家长学生自主选择权,实现“阳光遴选”、“阳光选购”,同时,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压缩校服采购的廉政风险,以校服市场化改革“小切口”推动学校治理方式转变,构建更加清朗的教育生态。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地区校服市场化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学校校服选用和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要以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健全“市场自主供应+学生自愿购买+家长全程参与+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模式,确保校服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竞争有序。各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主动将所了解的本地区校服供应商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校服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监督。对进行虚假宣传、校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反公平交易行为、不提供售后服务等行为造成学生、家长利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或企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治理,情节严重的列入校服供应“负面清单”,市教育局将向学校、学生及家长进行通报,供选购校服时参考。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学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委托家长委员会集中代买校服,不得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学生及家长自主采购校服。任何学校、任何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校服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学生及家长到指定场所购买校服。对不认真履职、违反规定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公布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并要求各地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相关信息等告知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同时向社会公布。
朝阳市教育局:0421-2612842
北票市教育局:0421-5810039
凌源市教育局:0421-6991033
朝阳县教育局:0421-8997017
建平县教育局:0421-7828973
喀左县教育局:0421-4863545
双塔区教育局:0421-2850048
龙城区教育局:0421-2576182
通知明确,《朝阳市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朝教发〔2024〕4号)同时废止。校服管理工作以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5〕1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