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龙城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中学: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6〕1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市一高中、二高中招生计划。2所学校分别招收普通学生1050人,合计招收普通学生21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即210人;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即1890人。除普通学生外,市一高中和二高中各招收5名科技特长生,合计招收10人;市一高中招收31名体育特长生和4名音乐特长生,市二高中招收35名体育特长生。2所学校共计招生2180人。
(二)市四高中招生计划。市四高中招收普通学生900人,其中,择优生占招生总人数的10%,即90人;定向生占招生总人数的90%,即810人。除普通学生外,市四高中招收80名特长生(包括22名体育特长生、42名美术特长生、16名音乐特长生),共计招生980人。
(三)市三高中招生计划。市三高中招收普通学生644人,特长生56人(包括体育特长生36人、美术特长生10人、音乐特长生10人),共计招生700人。
(四)市艺术高中招生计划。市艺术高中招收普通学生240人,特长生60人(包括体育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50人),共计招生30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朝阳市英德学校招收普通学生260人,体育特长生40人,共计招生300人。朝阳市富民学校招收普通生675人,特长生75人(包括体育特长生71人、美术特长生2人、音乐特长生2人),共计招生750人。朝阳市育英高级中学招收普通生680人,特长生70人(包括体育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10人、音乐特长生10人),共计招生750人。
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初中(以下简称市直初中)和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的应届毕业生,民办初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朝阳博睿学校起始建籍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双塔区、龙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市直初中未取得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转入学生、民办初中未取得属地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或取得文本学籍但在报考前不具备双塔区、龙城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不在定向招生范围。
(二)定向招生资格认定。市直初中、民办初中由市教育局负责定向招生资格认定。市直初中由市教育局建立文本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定向招生待遇(含随迁子女);民办初中由属地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并在报考前具备双塔区、龙城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不具备双塔区、龙城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市区考区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如在市区考区参加中考则不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定向待遇,在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待遇相同。双塔区和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享受定向招生待遇考生资格分别由属地教育局认定。
(三)享受定向降分待遇规定。市七中、八中、九中、朝阳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和双塔区、龙城区所辖公办初中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即取得上述学校或两区教育局起始建立文本学籍备案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和两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
(四)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市直初中以2023年新生入学时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实际参加中考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双塔区、龙城区所属公办初中定向招生名额以区为单位,以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的人数为基数;英德学校、富民学校、华清学校、博睿学校,以各校实际参加中考享受定向人数为基数。基数确定后,市教育局依据市区各报考单位参与定向招生基数,将市一高中、二高中和四高中定向招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报考单位,分单位录取。
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办法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分A、B两个志愿,A志愿先录取,B志愿后录取,A、B志愿可以兼报。
(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A志愿即市一高中、二高中捆绑志愿。凡志愿录取到市一高中、二高中2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在采集信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A志愿”对应栏中填写“是”,未填“是”的,市一高中、二高中不予录取。“否”项空着不填。
(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B志愿,即市四高中志愿。凡志愿录取到市四高中的考生,须在采集信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B志愿”对应栏中填写“是”,未填“是”的,四高中不予录取;“否”项空着不填。
考生若不想被首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只想被后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录取的,需慎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A、B志愿信息。
四、考生名次排列办法
按中考成绩排序,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总分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仍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排序,高者列前;若再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排序,高者列前。
五、市一高中、二高中普通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择优生录取办法。按照市区中考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A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市一高中、二高中择优生共210人并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在规定分数范围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若在规定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未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100分,其他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70分。在以上分差内市一高中、二高中定向招生若未录满,按考生中考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定向生计划在70分和100分的最大分差内未录满,定向生录取分差将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即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105分,其他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75分。若放开5分后,仍未录满定向生计划,将继续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分值,直至定向生按计划录满为止。
(三)市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学苗办法
1.依据考生名次排序规则,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A志愿录取的2100名普通考生,按名次先后顺序蛇形排列分成2组并确定组别编号A组、B组,形成A组待抽取1050人名单和B组待抽取1050人名单。
2.市一高中、二高中两所学校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确定抽签的先后顺序。
3.市一高中、二高中两所学校按已确定的抽取顺序号,依次抽取本校1050人录取名单。
4.平分学苗平行分组未分到同一组别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如有同校就读需求,按规定时间节点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所有申请同校就读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以家庭为单位,现场公开抽签确定新的组别,与市一高中、二高中平行分校的组别号相同入学。
5.多孩子女家庭考生在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学苗现场抽签结果公布后,若未分到其兄弟姐妹(2026年9月仍在读的)所在高中,可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 “多孩子女长幼随学政策”,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自愿调剂同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六、市四高中普通生招生录取办法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A志愿即市一高中、二高中2100名普通生录取后,开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B志愿即市四高中的录取工作。
(一)择优生录取办法。按照中考成绩和考生名次排列办法排序,在填报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B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划定市四高中择优生共90人并录取。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根据分配给各报考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在本报考单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规定分数范围内,录到指标用完为止。若在规定分数范围内,该单位指标未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市区所有报考单位统一择优录取。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70分,其他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最大分差40分。在以上分差内市四高定向招生若未录满,按考生中考成绩,在市区所有报考单位享受定向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定向生计划在40分和70分的最大分差内未录满,定向生的录取分差将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即享受定向降分待遇学校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75分,其他学校初中毕业生享受定向待遇的分数范围为定向招生分数与择优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大分差45分。若放开5分后,仍未录满定向生计划,继续以5分为单位向下放开分值,直至定向生按计划录满为止。
七、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普通生招生录取办法
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进行2次录取。第1次录取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组织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志愿。本次录取设置4个平行志愿,考生综合市三高中、市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育英高中5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各高中办学水平、收费标准等情况,合理选择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顺序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填满4个平行志愿,如果有不想选择的学校,但4个志愿还未填满,可以重复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将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现场填报确认的志愿,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第2次录取为补录,同样设置4个平行志愿,继续由考生毕业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补录学校及计划,现场填报确认志愿,录取方式与上次相同。考生未按时限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八、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特长生为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每个批次普通生录取前完成录取工作。同批次录取的高中特长生不准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所高中报名和参加特长专项素质测试,兼报考生将被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一)市一高中和二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报名办法、专项素质测试和录取办法等要求见《2026年朝阳市中考市区考区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朝教〔2026〕43 号)。市区考区科技特长生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6月24日到朝阳市第一中学(南校区)参加科技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试。
(二)市区8所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安排
1.市一高、二高、三高、四高、艺术高中5所公办高中特长生报名和专项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见《2026年朝阳市市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朝教〔2026〕25号)。
2.英德学校、富民学校、育英高中3所民办高中特长生报名和专项测试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于6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实施。有意愿报考3所民办高中特长生的考生,于6月25日中考文化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到意愿学校报名。专项测试、成绩公示和上报时间统一为:7月4日上午测试体育、7月5日上午测试美术、7月6日上午测试音乐和其他类特长科目;7月7日-9日特长生测试成绩公示;7月10日10:00前将公示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一高、二高、四高3所省示范性高中特长生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不再补录;市三高、艺术高中、英德学校、富民学校、育英高中5所一般高中特长生未完成计划纳入普通生计划补录。
九、关于初中阶段休学和往届学生减分的规定
初中阶段休学考生和往届考生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中考总成绩分别减去10分和30分后参加录取。
十、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一)市区考区发布中考公示成绩和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7月7日-9日)
依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设置市区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作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不能参加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区别于体育特长生)录取,兼报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志愿的考生,可以参加五年制高职后续录取;有意继续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还可以到中职学校报名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7月10日16:00,市教育局面向考生毕业学校发布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完成(7月13-24日)
1.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日程安排(7月13日-17日)
7月13日-17日,市教育局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的考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招生录取办法,完成市一高中、二高中、四高中的录取工作,并于7月17日10:00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市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学苗现场会。7月20日10:00公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市区3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凡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
2.第二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录取日程安排(7月21日-24日)
7月21日8:30-17:00,未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且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到毕业学校报名填报志愿。
7月22-23日,市教育局完成公办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工作。7月23日10:00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和考生毕业学校向考生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同时公布补录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凡被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3.第三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民办高中补录日程安排(7月23-24日)
7月23日14:00-17:00,由考生毕业学校组织填报第三批次补录志愿。报名条件为:未被市区考区各批次录取的考生且中考分数达到市区考区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录取方式与第二批次相同。
7月24日,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完成第三批次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并于15:00公布录取结果。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结束。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教育局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组 长:巨海燕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中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文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恒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刁 敏 市政府主任督学兼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开斌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韩 杰 市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成 员:刘东伟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高彬彬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米 佳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科长
杨 宇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
刘长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邹存莲 双塔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招考办主任
张建华 龙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刘东伟同志兼任。
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书记、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扎实地做好考试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学籍管理,履行规范办学主体责任,把好违规借读关口,做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招生考试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氛围。
朝阳市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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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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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文备注:3002